2017年第17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中关村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17-09-29 | 浏览次数:次 |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17年2月至3月,海淀区审计局对海淀区人民政府中关村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中关村街道”)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街道本级,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关村街道为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本级组成。2016年度部门决算(草案)列示预算支出完成22087.9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中关村街道能较好地组织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预算编制及决算编报工作,预算执行能够按照财政批复组织实施;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较为完善,政策落实情况较好。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16年,街道本级上缴财政专户房租收入11.29万元,未编入年初预算。
2.2016年,街道本级及所属单位13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年末项目结余资金1273.12万元。
3.2016年,街道本级购置的文件柜、档案柜等资产2.45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账。
4.2016年末,街道本级账龄三年以上的往来款25.03万元未及时清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要求中关村街道科学编制预算,应编尽编,细化预算编制内容;逐步完善项目管理,加快支出进度,提高项目进展速度和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保证新增资产及时登记入账;加强对往来款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清理往来款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初步整改情况
中关村街道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采取了初步整改措施。审计期间已将12个项目的结余资金819.97万元上缴区财政,其余“社区公益金专项”等项目资金453.15万元于2017年6月底前已按项目进度支出;未入账资产已补记财务账并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往来款以前年度挂账资金25.03万元已于2017年7月上缴区财政。其他问题将通过完善预算编报工作,保证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强支出管理,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等措施逐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