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审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8-10 | 浏览次数:次 |
2015年,区审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和安排,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1.组织机构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坚持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各科室具体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切实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并严格执行《海淀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海淀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中,对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要求,并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考核、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做出明确规定。
3.渠道场所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接待并受理人民群众当面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对的新形势,人民群众知情权的新需求,我局进行了门户网站的升级改版。加强政民互动环节版块设置,问计于民,服务于民,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内涵,同时有力地促进了审计工作的扎实开展。
4.教育培训情况
全年派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领导、人员参加市审计局、区政府办组织的培训5人次,有效地提升了政策把握水平,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二.落实工作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2015年我局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继续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把政府信息的梳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公开形式等工作的进度、要求和责任部门纳入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保证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的开展。
1.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收到并回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43件,已全部办结,具体情况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件,依申请部分公开政府信息1件,政府信息不存在或非本机关政府信息27件,按照条例规定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9件。
2.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接受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3件,全部得到上级机关维持;接到行政诉讼1件,正在受理过程中。
3.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免除费用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的免除费用情况说明,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过程中,免除了所有信息申请人的费用。
三.围绕重点热点,抓好工作要点落实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及时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2条,机构职能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行政职责类信息3条、审计结果公开类13条,业务动态类信息26条。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了海淀区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12家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以公开促规范、促整改,有效发挥社会各方面监督作用,提高监督效能。
3.提案、建议办理情况
按时办结区人大代表在海淀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推动审计公开的建议”、 “关于在今年全面实现公共资金审计全覆盖的建议”等建议2件。
四、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有待印证网站栏目升级效果。
2.下一步工作中的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方便公众查询。
二是强化对外宣传及对内培训。进一步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丰富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注重条线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三是加强栏目建设,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网站栏目建设,计划增设审计项目征集建议版块,丰富公开内容的同时,推动由静态的信息公开向动态的运行过程公开延伸,使其置于公众监督之下,进一步强化全过程监督。